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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6-11 18:11 微博认证:成都传媒集团成都商报红星新闻

#离婚杀妻案被害人家属再发声#【男子不同意离婚杀妻案二审 被害人家属:被告不认罪名,司法鉴定答复其现实动机占主导地位】#离婚杀妻案被告不认罪名##离婚杀妻案最新司法鉴定# 2024年3月8日,26岁的陈某琦坚持要离婚,丈夫杨某东挽留不成将其杀害。同年7月30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考虑到本案系因婚姻家庭矛盾所引发,被告人在案发时是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认罪态度较好,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判赔7万余元。

被害人家属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杨某东不服要求上诉。被害人家属不认同被告人的精神病鉴定结果,认为一审判决过轻,也要求案件重审。6月11日上午,该案二审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被害人家属、旁听人员廖先生在接受采访时称,案发前7天,被告人在多地持续正常驾驶。案发当日长途驾驶,无违章、无事故,其应具备完全的行为控制能力。

据悉,检方提交来自大学老师和公司同事的证人证言及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获得的咨询答复。“大学老师在证人笔录中明确说明,未发现杨某东在校期间有任何异常精神行为,也没发现他服药。他工作的公司同样没发现异常行为,而且他能达到公司岗位的职业评定标准。”此前经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的司法鉴定,被鉴定人杨某东患抑郁发作(F32),作案期间处于发病期,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被鉴定人目前症状缓解不全,具有受审能力。

廖先生称,该鉴定中心在咨询中答复,杨某东不是医学上面的精神病,不是精神障碍,只是心境障碍。他整个过程没有幻觉,没有妄想,没有精神病性质的抑郁症。廖先生表示,一审时认为杀人由很多因素共同作用,没有说比例是怎么样。这次鉴定中心的答复说明,现实感情纠纷与抑郁发作在其作案动因中呈主次关系,现实动机占主导地位。

“庭审上他说自己有病,他认同杀人,但不认同是故意杀人。他连罪名都不认了。”廖先生说道。http://t.cn/AXaZ5UEO http://t.cn/AXaZ5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