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法院就2015年曼谷四面佛爆炸案宣判 两名中国籍被告被判死刑
当地时间6月11日,泰国曼谷南部刑事法院就2015年曼谷四面佛(Erawan Shrine)爆炸案作出判决,两名被告被认定犯有预谋杀人、谋杀未遂及非法持有爆炸物等罪名,被判处死刑。两名被告均表示将提出上诉。
2015年8月17日傍晚,位于曼谷市中心商业区的四面佛发生爆炸。袭击造成20人死亡、120余人受伤,是泰国近年来伤亡最严重的恐怖袭击事件之一。遇难者中包括来自中国大陆和香港地区的游客。
根据法院公布的信息,两名被告分别为阿德姆·卡拉达格(Adem Karadag)和优素福·米埃拉伊利(Yusufu Mieraili),籍贯为中国新疆地区。法院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证明两人参与策划并实施了此次袭击,因此作出有罪判决。
案件审理历时超过十年。由于涉及大量证人证言、跨国调查取证,以及翻译人员不足和新冠疫情等因素,审判过程多次延期。案件最初由军事法庭受理,后于2019年移交民事法院继续审理。
对于此次判决,两名被告的律师表示将依法提起上诉,并认为部分辩护意见未被法院充分采纳。根据泰国法律,死刑判决仍需经过后续司法程序审查后方可最终生效。
关于袭击动机,至今仍未有组织公开宣称对此负责。部分安全问题研究人员认为,案件可能与2015年泰国向中国遣返百余名非法入境维吾尔人的事件有关,但这一说法并未获得法院判决正式确认。#泰国法院判处两名中国籍男子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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