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罚解析# 案例:北京北汽 vs 上海久事 - 使用IRS复审将违反体育运动精神的犯规降级为侵人犯规
比赛情况:
白队14号在获得白队21号封盖成功的球之后,从后场快攻运球到前场,并沿弱侧靠近罚球线处结束运球并上篮,在白队14号跳起时,位于其侧面的蓝队10号站在原地伸出右手进行封盖,白队14号受封盖影响且上篮动作变形后,中央裁判宣判蓝队10号违反体育运动精神的犯规。该宣判后,蓝队场上队员和球队席人员均明显地表示不解(但没有过激行为),执裁团队随即聚首,简短讨论后,宣判裁判员向记录台示意最初决定是违反体育运动精神的犯规,并示意使用IRS复审,在宣判裁判员和同伴(当时的前导裁判)复审结束后,宣判裁判员宣布将该犯规降级为侵人犯规,并判给白队14号执行2次罚球。
结论:
这是裁判员错误的最初决定、正确的处理和正确的最终决定。在白队14号跳起上篮时,虽然蓝队10号并非处于合法防守位置,但站在原地用右手自上而下挥拍期间,他拍到的是球体,即使在他收回手时,附带地接触到了白队14号的护球手,但该轻微接触也未构成犯规,中央裁判在处于闭角(看不到接触)期间宣判该接触为违反体育运动精神的犯规,是错误的“最初”决定。在宣判裁判员召集执裁团队聚首并简短讨论后,决定使用IRS复审(犯规的升降级),则是正确的处理。经IRS复审核实,蓝队10号在封盖过程中触及到的是球,依照规则,裁判员不得在犯规升降级的复审后取消一次犯规的宣判,宣判裁判员在复审结束后,在记录台前宣布其最终决定为将违反体育运动精神的犯规降级为侵人犯规并判给白队14号执行2次罚球,是正确的最终决定。 http://t.cn/AXaZDw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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