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度观点:广东一农场刚评省级标杆农场就遭清退 程序正义不能“打白条”】#农场为公共利益让路农民权益谁来兜底#
从“省级标杆”到“强制清退”,到底谁说了算?
据《澎湃新闻》消息,林华杰和父亲林海在广东茂名经营一家农场。2005年,父子俩与镇政府签下30年承包合同,投入约800万开发虾塘、建尾水处理系统,亩产从三四百斤提到近1500斤。农业部门一路给荣誉:新型职业农民、乡村工匠、市级示范、省级标杆。然而,另一套“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把这片水域划进了禁养区。同一片虾塘,农业部门看见的是“现代农业典型”,其他部门看见的是“生态红线障碍”。2025年8月,养殖塘被强制清退,鱼虾低价急售,两父子将镇政府告上法庭。
此案核心争议有两个。其一,虾塘到底该划为“禁养区”还是“限养区”?林家父子认为,规划文本明确“现状有养殖的范围应划为限养区”,虾塘持续养殖近二十年,完全符合条件,镇政府却将其划入禁养区。这个定性是否正确,直接决定清退是否合法。当地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说:“不同部门立场不同。”可政策左右手互搏,不该由农民的血汗买单。
其二,政府是否违反了“先补偿后搬迁”的基本原则。镇政府2024年9月首次通知,要求7天内清完;2025年7月再次通知,8月强制停水停电。据林家父子称,其间补偿协议没签、补偿款没到位,镇政府还绕过承包主体,与合股人单方签约,补偿主体搞错、标准存疑、基建投入被遗漏。一个基本事实是:在补偿未谈拢、协议未签署的情况下,鱼塘被停水停电,鱼虾被低价急售,程序上站不住脚。
镇政府强调:“私人权益应依法让位于公共利益。”保护红树林当然重要,但公共利益的落地,从来不是简单的“一刀切”。合法签订的承包合同、真金白银的前期投入、法定的补偿流程,这些都不能被一句“公共利益”轻轻带过。
更值得深思的是部门之间的错位。农业部门说:我们的工作是培育扶持,农场符合标准就给荣誉、树典型;清退是其他部门的监管要求,大家立场不同。这句话道出了问题所在:各部门分头履职,却缺少联动衔接。一边鼓励返乡创业、打造农业样板,一边按新规划整治清退,两头标准不统一,最后为难的,是实打实扎根土地的经营者。
乡村振兴,离不开千千万万踏实做事的新农人。政策有调整、规划有更新,都是发展中的常态,但调整之余,更要兼顾法理、情理与经营者的合理损失。守住生态红线是责任,守护经营信心也是责任。唯有规则清晰、程序公正、权益兜底,才能让愿意扎根乡村的人,走得稳、走得远。 http://t.cn/AXaw5kk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