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拖行已婚女丈夫百米称正当防卫
这个事我想说:
这起引发热议的案件,核心争议点在于行为人将危险的驾车拖行行为,包装为正当防卫,而该案的司法判决也清晰划定了法律边界,为大众厘清了正当防卫的适用范围,也给民间纠纷的处理方式敲响了警钟。
首先要明确我国法律对正当防卫的硬性规定:防卫行为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实施,且防卫强度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回看整件事的起因,纠纷源于当事人的情感私事,对方丈夫因矛盾阻拦车辆、趴到车头,确实存在干扰通行、妨碍他人离开的过错,这是冲突的开端,但并不等同于持续的、会危及生命安全的严重不法侵害。涉事男子完全可以停车熄火、拨打报警电话,等待警方到场厘清矛盾,这是处理民事、私人纠纷最稳妥合法的选择。
但行为人没有选择公权力介入,反而启动车辆,将趴在车上的人拖行百米距离。机动车高速移动本身就是极高危行为,百米拖行极易造成对方骨折、颅脑损伤甚至死亡,这种行为的危险等级,和对方拦车的过错完全不在一个层级。对方的阻拦行为只是限制车辆通行,并不会直接剥夺行为人的生命健康,而驾车拖行是主动制造致命风险的加害举动,侵害已经结束或并未升级时,依旧持续实施伤害,既不满足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防卫力度也严重超限,自然不会被法律认可。
这起案件也戳中了很多人遇到冲突时的误区:不少人觉得“对方先有错,我就可以随意反击”,把私力报复等同于自我保护。生活里口角、阻拦、肢体推搡这类纠纷十分常见,很多人被情绪裹挟,认为以暴制暴能快速解决问题,却忽略了一旦出手过重、使用危险手段,自身就会从受害者变成违法者。对方的过错只会在量刑时酌情考量,绝对不能成为故意伤害、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免责金牌,法律不会因为对方先挑事,就放任另一方无底线还击。
同时这件事也提醒我们,私人情感纠纷本就错综复杂,掺杂婚姻、感情纠葛的矛盾极易激化,当事人更要保持冷静。面对纠缠、拦阻这类麻烦,切勿自行激化冲突,车辆、器械这类危险物品绝对不能用来对抗他人,第一时间报警、保留现场证据,让公安机关介入划分责任,才是保护自己、规避牢狱风险的唯一正确方式。
司法机关驳回正当防卫的认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并不是偏袒冲突中的某一方,而是在明确规则: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保命权利,只适用于面对行凶、暴力等正在发生的严重人身威胁的紧急时刻,绝非应对普通纠纷、泄愤报复的借口。任何人都没有权利私自动用危险方式惩罚他人,维护秩序与安全的权力,只属于公执法机关。摒弃“私了硬碰硬”的惯性思维,遇事守法报警,才是避免小矛盾酿成刑事案件的根本办法。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