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爱民
26-06-12 09:00 微博认证:陕西省富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法官说法[超话]# 【经济补偿“N+1”“2N”,真的了解吗?】

被安排到新单位,经济补偿年限累计计算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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