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周刊
26-06-12 13:29 微博认证:中国新闻周刊官方微博

【#浙江组织干部旁听百场民告官庭审#】#浙江要求被告行政机关积极出庭应诉#2026年6月10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行政协议再审案件。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许惠春担任审判长,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这场庭审是浙江法院系统组织的行政案件“百场庭审旁听”活动的省级专场。浙江省高院发布的消息显示,浙江省委政法委、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公安厅、人社厅、自然资源厅、住建厅、农业农村厅等有关单位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全程旁听。

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据了解,为进一步激发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效能,强化行政机关“关键少数”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浙江省高院以法治浙江建设20年为契机,组织全省各级法院选取征收拆迁、社会保障、涉企执法等重点领域具有规则引领价值的案件,开展“百场庭审旁听”活动,邀请执法机关负责人等旁听,将庭审现场打造成沉浸式“法治公开课”。

此次开庭的行政案件正是一起有代表性的“民告官”案子。

2017年,登记在鲍某某已故父亲名下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属地街道办委托村委会与鲍家人签订了两份安置补偿协议,将鲍某某单独作为一户、其兄弟与母亲作为另一户,约定各自给予安置补偿。

多年后,街道办认为该安置方式有误,撤销了两份协议,将鲍家人合并为一户重新确定补偿,补偿利益减少近一半。为此,鲍某某将街道办告上法庭。一审、二审均驳回了鲍某某的诉讼请求。鲍某某不服,申请再审,浙江省高院对该案进行提审。

庭审中,双方围绕行政机关单方撤销行政协议的合法性等展开了充分辩论。在法庭主持调解下,各方当事人就依法实质化解争议达成了共识。庭后,浙江省高院召开专题座谈会,与旁听的领导干部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做实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强化府院良性互动等进行深入交流。

在此次活动中,除了旁听,浙江各级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还纷纷出庭应诉,带头“出庭又出声”。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浙江的首创。1988年,因不服县政府强行拆除其被认为是违章建筑的房屋,温州苍南县农民包郑照将苍南县政府诉至法院,时任县长黄德余出庭应诉。该案对行政诉讼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被称为“民告官第一案”。2003年,温州市鹿城区在全国首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浙江天平 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