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电视剧演员署名通知
1. 职业道德:演员专注创作,不争署名排序;经纪方引导粉丝理性追星,抵制网络对立。
2. 署名规则:按姓氏笔画排序,使用法定姓名(艺名需注明真名)。头衔仅限“领衔主演”“特别出演”“出演”,不得增改。
3. 署名形式:片头、片尾及宣传物料(海报、通稿等)均按姓氏笔画标注,片头“特别出演”≤10人。
4. 监督措施:违规项目及人员将遭行业通报、风险提示或报主管部门。
5. 施行时间:2026年7月10日起播出的剧集适用。 #演员署名按姓氏笔画排列#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