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协会规范电视剧演员署名##演员署名按法定姓名姓氏笔画排列# 12日,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发布《关于规范电视剧(网络剧)演员署名的通知》,将于2026年7月10日起正式施行。通知要求⬇️
一、演员应不以署名排序干扰正常创作秩序;积极主动引导粉丝理性追星,不以署名排序为由制造舆论对立,坚决抵制因署名排序问题引发的网络攻击与非理性行为。
二、演员署名规则:
1、演员署名实行分类管理,应根据角色性质、戏份体量及实际参与情况,规范使用“领衔主演”“特别出演”“出演”三类头衔,不得随意修改、增加其他名目。需说明的是,上述类别仅适用于有明确角色对应关系的演员。
2、在分类的基础上,演员署名按照法定姓名的姓氏笔画由少至多排列(复姓按首字笔画计算,少数民族按身份证登记姓名的首个汉字笔画计算)。如笔画相同,则依次比较姓名第二个字、第三个字的笔画,直至形成唯一排序。
3、演员署名原则上应使用法定姓名。如需使用已形成广泛认知的艺名,应采用“真名(艺名)”的规范格式,不得单独使用艺名、英文名或昵称等。#演员署名时不得单独使用艺名#
4、如遇特殊情形,制作机构应向通知发起单位进行书面说明并备案。
三、演员署名形式:
1、片头署名中,演员头衔应统一使用“领衔主演”“特别出演”两类称谓,“特别出演”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位;片头署名区域须明确标注“按姓氏笔画排序”。片尾署名方面,应在演员表中完整呈现全部演员,并按照“领衔主演”“特别出演”“出演”三类进行署名,每类均按照姓氏笔画排序;片尾署名区域同样须明确标注“按姓氏笔画排序”。
四、所有对外宣传物料与公开信息,包括海报、预告片、新闻通稿、官方社交媒体内容及线下活动物料等,其演员署名规则均须与片头保持一致,不得因平台、场景或渠道不同而区别对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