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智障人员被强迫搬砖#工资被代领 背后3人获刑1年3个月至3年】2025年7月,吴某先后在云南曲靖市、广西桂平市等地陆续找到贾某、彭某、谢某甲、李某甲等8人,通过“砖瓦平台”APP获知湖北省某资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九然砖厂”)的用工信息,与对方取得联系,协商约定按140元/万块砖提供人工搬砖劳务。
后吴某安排高某组织、运送上述人员至横车镇“九然砖厂”工作,负责日常管理、食宿安排及工资领取。用工期间,高某通过集中食宿、限制人身自由、代领工资等手段,强迫上述智障人员劳动。经查,高某共领取残障人员劳动工资36783元,后向吴某转账35000元。
2025年10月初,吴某获悉网络上有举报砖厂使用智障人员从事劳动的舆论,担心事情曝光,遂联系黄某前来转移工人。2025年10月4日,黄某邀约敖某等人一同转移。当日,黄某将贾某、彭某、李某甲等7名智障人员带至江苏省涟水县某公司继续从事劳动,敖某则将谢某甲转至江西省安义县某工厂欲继续从事劳动。直至2025年10月8日、9日,上述智障人员陆续被公安机关解救。
经认定,彭某、黄某乙、林某、张某、谢某乙系轻度精神发育迟滞,贾某、谢某甲系边缘状态智力,李某乙系轻度精神发育迟滞、冲动性人格,陈某甲系某型人格。
6月12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湖北蕲春县人民法院在上月公布该案一审判决书,背后的吴某、高某和黄某因犯强迫劳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至3年不等。更多内容请查看原文>>http://t.cn/AXay1SP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