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兜律师
26-06-12 16:01 微博认证:律师 长文原创作者 微博新知博主 法律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有个写简历的注意事项,我觉得可以分享出来:

有的同学在自己的求职简历里写了他们在上一家实习律所做得事情,这没问题,但正常情况,大家都是概括性总结,而他们是写了具体案件、某某事件。这是一个禁忌:

第一、这些可能涉及到客户隐私,毕竟不是公开报道的大案要案,可能还在办理过程中;

第二、实习生能处理的专业问题很有限,定位也是“辅助性工作”,但凡一个律师负责任,也不会轻易把重要事项放手交给他们,所以,他们在疑难案件中的参与程度是很低的,他们列明这些案件本身有一定夸大其词的成分。
#小兜法眼看世界##未爱撑伞#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