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思纯起诉公众号新氧#】#新氧发声明致歉# 6月12日,@新氧医美APP 就其公众号文章不当标题发声明向@马思纯 道歉。 随后,@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 发文:2026年6月12日,马思纯女士(下称:委托人)委托本律师事务所针对微信公众号“新*”(微信号:s********1)之认证、运营主体启动人格权(名誉权、肖像权)维权诉讼程序。
【#马思纯起诉公众号新氧#】#新氧发声明致歉# 6月12日,@新氧医美APP 就其公众号文章不当标题发声明向@马思纯 道歉。 随后,@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 发文:2026年6月12日,马思纯女士(下称:委托人)委托本律师事务所针对微信公众号“新*”(微信号:s********1)之认证、运营主体启动人格权(名誉权、肖像权)维权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