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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6-12 18:28 微博认证:光芒视频官方微博

【#新氧博眼球被马思纯起诉#】6月12日,据@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 马思纯女士(下称:委托人)委托本律师事务所针对微信公众号“新*”(微信号:s********1)之认证、运营主体启动人格权(名誉权、肖像权)维权诉讼程序。#马思纯起诉新氧并要求道歉赔偿#

微信公众号“新*”(微信号:s********1)为了博人眼球、流量变现,恶意将委托人在采访中的文学隐喻表达掐头去尾、恶意篡改,炮制“讣告式”标题,已涉嫌构成对委托人名誉权的侵害。同时文中还使用了委托人多张肖像图片,配以大量商业广告语,利用委托人的名义、形象推广医美产品,已涉嫌构成对委托人肖像权的侵害。

6月12日,@新氧医美APP 发布致歉声明,称:6月11日我司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标题严重不当一事,我们在此向马思纯女士、她的家人、粉丝以及全体网友郑重道歉。#新氧向马思纯道歉#@篝火视频 http://t.cn/AXaUfM1p

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