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兆成律师
26-06-12 21:46 微博认证: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 律师 法律博主

错位路透引发舆论风波,周兆成:流量剪辑不能突破名誉权的法律底线

#周兆成律师[超话]##律师说法#

大家好,我是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 @周兆成律师。

#陈立农张艺凡片场争议# 演员陈立农、张艺凡拍戏间隙正常互动,被代拍俯拍错位片段截取传播,被歪曲解读成不当行为,工作室随即发布律师声明准备追责,网上分化出大量情绪化争论。结合《民法典》,从名誉边界、路透风险、事件定性三个层面厘清法律问题。

法律谚语:言论自由不等于肆意揣测,流量不能建立在刻意曲解之上。

一、错位剪辑、造谣抹黑的名誉权侵权边界

公众人物确实需要承受一定限度的舆论监督,但容忍义务有严格上限 。

1.单纯放出完整视频、客观讨论属于正常舆论;但刻意截取局部错位画面,配上负面引导文案、捏造不实事实、使用侮辱性语言,故意降低艺人的社会评价,依据《民法典》,直接构成名誉侵权。
2.如果不实内容大量转发,浏览量极高,捏造事实情节严重,发布者还有可能触犯诽谤罪,承担刑事责任。即便只是二次转发,明知内容虚假依旧扩散,同样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二、片场偷拍路透传播的多重法律风险

代拍未经剧组许可潜入拍摄场地偷拍,本身违反片场管理规定,存在多重法律隐患:
1.片场未上映的画面属于剧组保密素材,私自拍摄传播,侵犯制片方的隐私权与著作权;
2.断章取义传播艺人片段,同时侵害艺人肖像权、名誉权;
3.平台如果没有及时下架侵权视频,放任舆情扩大,需要对加重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公众人物肢体争议的法律认定逻辑

判断肢体互动是否存在不当,不能仅凭碎片化画面主观臆断,要结合完整视频、现场环境、前后对话综合判定。
本案中互动只是演员之间简单玩笑,全程都有工作人员在场,不存在不当行为。仅凭错位的局部画面下定论,本身不符合客观事实;刻意放大模糊片段制造负面话题,主观恶意明显,不存在舆论监督的正当理由。

四、艺人维权的规范路径

1.及时对视频、评论做证据公证,固定恶意传播的证据;
2.联系平台下架相关内容,阻断扩散;
3.对造谣博主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删除内容、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直接报警追责。

最后周兆成想说,网络时代碎片化信息极易误导大众,自媒体不能靠曲解画面博眼球。看待明星争议应当回归事实本身,法律会守住人格权益的底线。

金句:镜头可以截取片段,法理不会曲解真相,流量应当敬畏事实。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