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发生在天津,听完真是让人又气又心疼。
有个16岁的高一女生,叫她瑶瑶。去年9月刚上高一,班里有个男生,姓李,17岁,是个留班生,平时不怎么来学校,也就考试和集体活动才露个脸。
10月份学校组织研学,这个男生以“补课”为名,把瑶瑶带到校外的出租屋,两人发生了关系。
但瑶瑶不知道的是——这男生偷偷开了手机,拍下了她的私密视频和音频。
俩人处了大概俩月就分手了。结果分手没多久,那些视频和音频就在学校里传开了。
瑶瑶一下子成了全校的“靶子”。没人愿意跟她说话,还有人围着骂她。
她实在受不了,就瞒着家里人,以家长的名义在钉钉上跟学校请假。从2025年9月到2026年3月,半年时间,请了将近50次假。
她妈一直不知道。直到今年3月13号,她妈去学校开学费发票,发现女儿根本不在学校。找了一天,最后在一家汗蒸馆里找到了瑶瑶。
再三追问,瑶瑶才哭着把事儿说了出来。
她妈当时就炸了,直接报警。
警方找到了那个男生,恢复了手机数据,找到了偷拍的音频和视频片段。男生也承认了。警方还查到他不仅在校内传播这些内容,还在社交平台上跟同学讨论过。
目前警方以“侵犯他人隐私”行政立案。
但问题是,瑶瑶现在被诊断为重度焦虑、中度抑郁,还有轻生倾向,得24小时看护,长期吃药。她妈觉得光行政处罚不够,应该追究男生的刑事责任。
另外,瑶瑶妈说,她之前多次问老师瑶瑶在学校怎么样,老师每次都回“挺好的,没问题”。老师从没提过孩子频繁请假,更没说孩子因为被传视频而被孤立、霸凌。学校一开始说要开除那个男生的学籍,后来又改口说留校察看。瑶瑶妈觉得学校严重失职,也不守承诺。
说实话,这事儿法律上其实有更重的条款。偷拍隐私视频还传播,造成女孩重度抑郁、有轻生倾向,已经不只是侵犯隐私的问题了,完全可以往“强制侮辱罪”上靠。如果那些视频被认定为淫秽物品,还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学校这边,孩子长期请假、被霸凌,学校和老师一点没发现、没管、没通知家长,也跑不了责任。
一个16岁的女孩,本来该好好读书的年纪,结果被一个男生的恶意毁了半条命。
这事您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