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那对卖8块钱一碗面的夫妻,被上市连锁品牌“遇见小面”告了,索赔七八千。店主说这得卖一千碗面才能赔得起,听着真挺让人唏嘘的。
一边是港股上市、全球近600家店的大品牌,一边是服务周边两三公里邻居的夫妻小店。原告律师说“4个字有3个一样”,构成近似;店主说“渝”是重庆简称,自己是重庆人,且门头设计完全不同,根本没想蹭谁。
这事儿在法律上确实有争议点。商标法保护的是防止混淆,但也要看是否有“在先使用”和实际影响力。如果小店在对方商标注册前就在用,且只在本地小范围经营,未必就构成侵权,或者赔偿额远低于索赔。
但舆论一边倒地同情小店,不是因为大家支持侵权,而是反感这种“降维打击”。大品牌的维权本意可能是保护IP,但当它变成对底层生存空间的挤压时,就容易显得冰冷甚至傲慢。
给所有小老板提个醒:起名真的要先查查商标网,哪怕加个前缀后缀,能省掉很多麻烦。毕竟,生活已经够难了,别让名字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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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吉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