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传声筒_
26-06-13 13:17

灌云县购房者44万买两套房已付38万:房子拿不到,钱也不退
交了38万买两套房,房子拿不到,钱也不退。购房者陈光东在灌云县东方世纪城的遭遇,半年来通过12345、信访、建设局多次反映,至今没有解决。
他说:“建筑商承认收了钱,就是没钱退。现在要么给我们房子,要么退我们38万。”
一、44万总价付了38万,房子一直不交付
2023年9月,陈光东在灌云县东方世纪商城二期看中了2套房,登记在其家人陈明乐、孙园名下:

21号楼2单元102室,面积106平方
3单元401室,面积106平方
(以上房号由建筑商方面指定。)
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协议约定两套房总价44万元,首付15万元,2023年中秋节前再付20万元,剩余9万元交钥匙时付清。协议由建筑商方面的陈某银签字。
需要说明的是,东方世纪商城二期这批房子没有到建设局进行销售备案。

陈光东陆续将购房款转给建筑商陈某银,累计交了38万元,银行转账记录清晰可查。陈某银和陈某金两人均认可收到了这38万元。

然而,当陈光东准备收房时,房子一直没有交付。他后来发现,建筑商存在“一房多卖”的情况——同一套房子也被承诺给了其他买家。
据他反映,涉及此事的主要是建筑商方面的几个人:尹某龙、陈某银、陈某金,还有一名他不认识的人。陈某银年纪较大,目前已不在建筑商处工作,但当初的购房协议和那份30套房的承诺书,都与他直接相关。
二、12345、信访:反映半年没有结果
发现一房多卖后, 2023年9月交钱后,陈光东和家人发现房子一直拿不到,便先后向灌云县12345、省市级12345以及当地信访部门反映情况。
建设局介入组织了几次协调。但建筑商方面既不同意给房,也不同意退款。
大半年过去了,房没拿到,钱没退回,连一个明确的处理意见都没有。
三、合伙人意见分裂:两个愿退但没钱,两个直接拒绝
这一事件的核心矛盾在于:四名合伙人意见不一致,购房者被卡在中间。
开发商2021年的承诺书明确将30套房抵给了陈某银,购房协议也由陈某银、陈某金亲自书写,说明建筑商方面对这笔交易是清楚的。
四名合伙人的态度出现了明显分化:陈某银和陈某金愿意给房或退款,承认收了38万,但声称“没有钱”;而尹某龙和另一名合伙人则既不同意给房,也不同意退款。
局面很清楚:愿意解决的没有能力,有能力解决的不愿意解决。
陈光东说:“他们愿意退,就是说没钱。另外两个人直接不给。那我交的38万怎么办?房子拿不到,钱也没了。”
四、几个待解的问题
一问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方世纪商城二期这批房子没有到建设局备案, 建筑商直接对外出售。建筑商存在“一房多卖”的情况——同一套房子同时承诺给了其他买家。住建局是否知晓此类销售行为?接到投诉后采取了哪些措施?
二问灌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东方世纪商城21号楼2单元102室、3单元401室,目前的产权登记状态是什么?
三问连云港市、灌云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
陈光东近半年多次投诉,每次是否有记录?转办后相关部门如何回复?问题未解决的症结在哪里?
四问涉事人员陈某银、陈某金、尹某龙等:
 陈某银、陈某金承认收了钱,也愿意给房或退款,但称“没钱”;尹某龙等人直接拒绝。请问:打算如何处理?
五、房子和钱,总要给一个
陈光东和他家人的诉求不复杂:要么给他们两套房,要么退他们38万。
他已支付38万元,这是他们多年的积蓄。建筑商承认收了钱,但不仅不交房,还存在一房多卖的情况,但问题还在原地打转。
他说:“我就求着政府,讨个公道。”
行政协调不能无限期地“协调”下去。如果合伙人内部意见不统一,那就需要外部力量来推动——要么给房,要么退钱。对于陈光东来说,时间不等人。
这件事,需要有人给出一个明确的结论。
(本文基于陈光东的陈述及其提供的材料整理,相关事实有待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

发布于 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