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女大学生腹泻6小时后身亡# 、#过度医疗来自于对医生的苛责#
2026年1月22日凌晨0时48分,19岁大一女生敏敏因持续两天腹痛、腹泻伴恶心呕吐,被家属送入锦屏县人民医院急诊科医生初步诊断为急性肠胃炎和痛经,安排输液治疗共3瓶。
输液期间,敏敏多次主诉心慌、想吐,家属两次向医生求助:第一次医生直接开具止吐针剂,未做心脏相关检查;第二次医生回应“药效哪有那么快啊”,仍未进一步处置。
凌晨4时10分许输液结束,敏敏突然意识不清摔下病床;4时24分突发意识丧失转入抢救室,6时42分抢救无效宣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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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事实。
那么官方定调呢?
2026年1月23日,医患双方共同委托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尸检。2026年3月2日,尸检报告结论为:患者死因符合病毒性心肌炎导致死亡。2026年3月19日,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广东远大司法鉴定所对此次诊疗行为进行司法鉴定。
2026年5月18日,锦屏县人民医院收到广东远大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电子版),鉴定结论为:“锦屏县人民医院对被鉴定人的医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该过错与患者死亡后果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系同等原因,过错参与程度45%-55%(建议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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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腹泻伴恶心呕吐,其核心治疗是纠正水电解质紊乱。
那么,合理的补液就是重点;由于恶心呕吐,所以口服补液就很难实现,必然要输液治疗。
通常来说,我个人给病人输液时会上心电监护,其目的是小心输液时的风险。
但根据目前的信息来看,这个病人输液时很可能没有心电监护,否则会看到病人在输液时的心慌是心衰加重。此时可以通过心电监护看到血压高,心率快,以及可能出现氧饱和度异常。
但是,心电监护是需要成本的。国内一般人输液不会上心电监护。
按照很多人的理解,每个输液病人都上心电监护,是不是过度医疗?
有人说,你为什么不去听听心肺,测测血压?
拜托,你在急诊每天看诊多少个病人,你有时间去反复的仔细听心肺,测血压吗?
而且,哪怕你真发现了患者有心肌坏死,心衰,你就能避免心肌炎引发的猝死吗?
你这医院能做ECMO?
说到底,病毒感染引发的心肌炎,在入院6个小时内的猝死,这几乎是无法避免的事情。
能救过来完全是运气,救不过来本就必然。
如果硬要说这个病人诊疗里有什么瑕疵,其实要看刚到医院时,是否发现心衰征兆。比如,血压,心肺情况。
如果当时没有大问题,不太可能发现心肌炎、心衰征兆,那这就纯运气问题了。
还是那句话,过度医疗=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完美不出错医疗的变态性追求。
好的医疗是赌概率。
医疗技术再好,仍是那句话: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还有句话送给大家: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发布于 湖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