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者之
26-06-13 21:24 微博认证: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女生分手男方要求返还彩礼被告强奸#一个法律上根本不存在的婚姻,怎么就能折腾出二十万的真金白银,还附赠一个强奸指控?

跟未满14周岁幼女发生关系,不论同意与否都算强奸,满14岁但未满18岁,关键看是否违背意志。但这条新闻该普法的是给未成年人订婚本身就是违法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写得明明白白,父母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这个婚约从根上就是无效的,自始无效,不是解”,是不存在。

好,婚约无效,那彩礼呢?法律上这叫附条件赠与,所附条件就是结婚。现在婚结不成,赠与条件没成就,钱就得退。法院判得也很精确,男方明知对方未成年还订婚,有过错,扣掉三成,退十三万八。这个折扣,说白了就是男方为自己的糊涂买的单。

至于那个强奸控告,既然没立案,咱就别瞎联想,一码归一码。

但最让我觉得离谱的是整个事件像一场成年人合伙演的戏,父母替未成年女儿收许钱配,男方家砸二十万给一个孩子娶媳妇,事后一个说退钱,一个告强奸。女孩在这中间到底是什么角色?是交易的货物,还是违法的共犯?她父母收钱时觉得天经地义,出事了就把未成年人身份当挡箭牌,这才是最细思极恐的,法律保护她不被剥削,但她最亲近的人却在教她如何被合法地议价。

彩礼不是原罪,把未成年人当彩礼载体才是。

这事你怎么看?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