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筱颖
26-06-14 00:29 微博认证:健康博主

🌊#考编第一被人递补维权后岗位取消#🌊http://t.cn/AXaVStCP
可是她考编的这个程序填报就是错的呀!
她只是执业助理医师,只能在乡镇卫生院或乡村卫生室进行独立行医,其余的医疗机构,她没有独立行医权,只能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开展诊疗活动。

而她报考的这个岗位,明确要求是执业医师或具备独立行医资格,她作为执业助理医师,从报名阶段就不符合岗位基本条件。
换句话说,即便她笔试面试成绩第一,但整个报名和审核程序本身就存在瑕疵。维权过程中被人举报资格不符,导致招录单位回溯审查,最终认定程序违规,岗位被直接取消,所有考生均不予录取。

这位考编第一的考生确实凭借复习和考试能力拿了第一,但遗憾的是,资格不符是客观事实。
她可以继续申诉“初审通过是单位的责任,不应由考生承担后果”,但上级部门的答复很可能是:违规取得的报名资格,即便通过了初审,一经查实也必须纠正。她能争取的最大补偿,或许是报考单位因审核失误承担的报名费、交通费等直接损失,但岗位确实不可能恢复的。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在乡、民族乡、镇的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独立开具处方。但在其他医疗机构,其处方必须由执业医师签名或盖章后才有效。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独立进行高难度手术或特殊诊疗,不能独立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诊断报告,也不能独立值班负责整个病区的医疗工作。

我们再回过头来看,她报考的岗位要求“执业医师或具备独立行医资格”,这就意味着需要独立承担诊疗责任。
但是因为执业助理医师的法律定位恰恰是“指导下的辅助者”,所以,此岗位职责的核心她根本做不了,所以严格从法规上说,确实不符合条件。

发布于 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