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杀害独居女孩想以正当防卫脱罪#独居女孩的家,什么时候成了可以正当防卫闯进去的地方?我觉得拿正当防卫来脱罪这是不合理的,也别想了,不可能的。
正当防卫这四个字,现在被玩得越来越离谱了。我看过不少判决书,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很清晰,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且防卫对象是侵害者本人。一个女孩在自己家里,面对破门而入的陌生人,她才是那个有权防卫的人。结果现在倒好,加害者居然想把这顶帽子戴自己头上,这不是法律技术问题,是逻辑奇观了。
说句实在的,如果这种辩护逻辑都能成立,那每个人家的门就形同虚设。你闯入别人家,遭遇反抗,然后说自己被防卫了,这是要把法律拧成麻花吗?住宅是人最后的避难所,这是写在刑法里的,入室犯罪本身就是加重情节,不是给你提供防卫借口的。
我一直觉得,法律可以有技巧的辩护空间,但前提是不能挑战常识。加害者企图用正当防卫为自己开脱,这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也是在试探整个社会的安全感底线。二审在即,期待法院给出一个经得起推敲的判决,我想说法律的温度,永远不该给施暴者。你们看这事?觉得离谱吗?想用正当防卫开脱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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