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未成年少女订婚被指强奸#17岁订婚,19.8万彩礼,分手后互告——错的不是孩子,是替她做主的成年人
2025年3月,17岁的鲁某被父母操办订婚,收了19.8万彩礼。次月同房居住,后因不满回家。男方起诉要彩礼,她报警称被强奸。
警方认定无犯罪事实,不予立案。法院判决婚约无效,女方返还70%彩礼。
这事儿看得人心里堵。
明面上是彩礼纠纷,实则是成年人之间的利益博弈被转嫁到了一个未成年女孩身上。法院说得清楚: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是法律禁止行为,自始无效。这是法律给的底线,也是给所有“包办式”家庭的一记警钟。
至于强奸指控未被立案,法律以证据为准绳,既不因年龄而倾斜,也不因情绪而动摇。
说到底,这个案子里最该被追问的不是“该不该退钱”,而是——一个17岁的女孩,为什么会被订上这门“婚”?
你觉得,如何才能让每一个未成年人真正拥有“说不”的权利?评论区聊聊。
#男子与未成年少女订婚被指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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