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
26-06-14 18:18 微博认证:《潇湘晨报》官方微博

【#男子去世欠49万房贷父母放弃继承#,法院判民政局为遗产管理人:管理但不还债】#28岁男子去世后民政局成遗产管理人# 近日,岳阳一指定遗产管理人案引发关注:28岁的男子张某不幸去世时,其生前49万的房贷未还完。张某生前未婚也无子女,银行起诉其父母还贷,父母表示放弃继承该房屋。之后,银行申请当地民政局为张某的遗产管理人,法院判决支持该请求。

6月14日,法院工作人员告诉@潇湘晨报 ·晨视频记者,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仅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放弃继承则不负清偿责任。小王去世时未还房贷有40多万,其继承人不愿承担这笔债务,故放弃继承。民政局成为遗产管理人后,需要依法清理他的遗产并处理债权债务。

“民政局管理该房子,大概就是将房子进行拍卖、变卖,所得价款用于偿还小王生前债务(包括本案房贷40多万元),若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余下未获清偿的债务也无需由民政局负担。”该工作人员解释说。 http://t.cn/Rp7jQwq http://t.cn/AXaxOhm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