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去世欠49万房贷父母放弃继承#
28 岁男子去世欠 49 万房贷,父母放弃继承免责。法院指定民政局为遗产管理人拍卖房产偿债,不足部分银行自担。此案依据《民法典》打破“父债子还”旧念,明确限定继承原则,引发对购房风险与法律理性的热议。
发布于 山东
#男子去世欠49万房贷父母放弃继承#
28 岁男子去世欠 49 万房贷,父母放弃继承免责。法院指定民政局为遗产管理人拍卖房产偿债,不足部分银行自担。此案依据《民法典》打破“父债子还”旧念,明确限定继承原则,引发对购房风险与法律理性的热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