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一家“渝见小面”被全国连锁“遇见小面”起诉商标侵权。
老板娘说自己是重庆人,“渝”是重庆简称,店里一碗面卖8块钱,门头也跟连锁店不一样,结果还是收到纠纷/诉讼材料,对方律师认为两店名“四个字有三个字相同、整体近似”,还提到和解金额要七、八千起,她算完直掉眼泪:卖一千多碗才够赔,还不算成本。
遇见小面有权告,但“有权告”≠“一定构成侵权”,更≠“必须赔很多”。
如果最终认定只是标识近似,也常会往整改招牌+低赔/不赔走,因为小微店很难证明造成了连锁品牌的实际混淆损失。#渝见小面老板说无法坦然接受道歉##遇见小面创始人致歉##微博视频号续航计划# http://t.cn/AXaXsi4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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