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被告何某未到庭参加应诉,法院向其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涉杨幂与其名誉权纠纷一案。杨幂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删除所有侵权言论,以手写道歉信和视频道歉的形式向其致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害赔偿金、律师费等共计7万余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案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法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杨幂告黑粉侵权索赔7万#
近日,因被告何某未到庭参加应诉,法院向其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涉杨幂与其名誉权纠纷一案。杨幂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删除所有侵权言论,以手写道歉信和视频道歉的形式向其致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害赔偿金、律师费等共计7万余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案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法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杨幂告黑粉侵权索赔7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