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关掉监控向同居男友泼腐蚀液体#
最让我绷不住的是辩护人那句“突发性、偶然性、主观恶意不深”。
案情里写得很清楚,她只是怀疑男友和其他女人有来往,没有证据。
两人吵架后,男友离开,因为手机和身份证没拿,又回来敲门。
这时候她没有继续吵,也没有赶人走,而是先去卫生间,把下水道疏通剂倒进塑料盒里,为了避免留下证据,还专门把监控关掉,等男友开门进来后,直接朝脸和身上泼过去。
事后没有报警、没有打120,倒是挺积极的清理现场痕迹。
然后律师告诉法院,当事人主观恶意不深…
我是真有点好奇了。
这一套流程走下来还叫“主观恶意不深”,那到底什么才算深?
难不成非得提前列个Excel,做个PPT,把作案时间、地点、目标、预期效果都规划好,再打印三份交给法院备案,才能算有主观恶意?
#女子向男友泼下水道疏通剂获刑10年#
发布于 天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