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6-15 14:01 微博认证:中国消费者协会官方微博

各位网友,大家好!2026年度第6期中消协律师在线答疑活动——#月月315在线问答等您来# 如约而至!

本期活动我们从微博话题讨论、微信公众号留言以及近期消费热点事件中,甄选了具代表性、贴近民生的问题,旨在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与消费疑惑梳理。

我们希望通过本次活动,不仅解答个案疑惑,更能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科学消费理念,掌握理性维权方法,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特别提示的是本次在线答疑活动仅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如果您有具体的维权诉求或正在寻求纠纷解决,建议登录@中国消费者协会 官方微博,查询经营者所在地的消协投诉电话进行咨询;或直接拨打相关行政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

本次活动我们邀请2位中消协律师团律师为您解答:李超峰——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媛媛——北京市广渡律师事务所律师。

问题:有消费者反映直播间商家将产品包装成盲盒,并标注拆封不退,但消费者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且实际产品价值远低于付款金额,这种情况消费者还能申请退换吗?

李律师:可以申请退换,商家“拆封不退”的标注不能免除其法定质量责任,但“价值远低于付款金额”是否能退,需要分情况看。
第一,质量不合格必须退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有权退货、更换或修理。盲盒拆封是检验产品所必需的,这一“拆封”行为不影响因质量问题主张权利,和“七天无理由退货”无关。无论是明显的破损、安全隐患,还是隐蔽的质量瑕疵,只要您在合理期限内发现并提出,商家都应负责。
第二,“拆封不退”属于不公平格式条款。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这类限制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条款无效。盲盒的随机性只针对款式,不能豁免产品质量担保义务。
第三,关于“实际价值远低于付款金额”能否主张权利,需客观看待。盲盒本身具有博彩性质,单个产品价值有高有低,这是消费者应当预见的商业风险。如果只是您个人感觉“不值”,但产品没有质量问题,商家也未作虚假承诺,单纯以此为由要求退换,法律上难以支持。但如果商家在直播时明确承诺“最低价值不低于多少元”,或者查实商家故意大量放入劣质品、以次充好、虚构高价再以盲盒形式销售,就可能构成欺诈,您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主张“退一赔三”。
建议您截屏固定直播承诺、商品瑕疵细节和订单记录,先与商家协商;不成则向平台投诉,或向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投诉,必要时可提起诉讼。

以上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希望您能够冷静耐心,与经营者充分沟通,依法理性维权。 http://t.cn/AXaa16DS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