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记老王
26-06-15 14:17 微博认证:头像本人

#阳光时评# 土地流转不能一刀切#阡陌手记#

农民骨子里就见不得土地撂荒,可土地流转从来不是单向的妥协。
今天午饭时分,接到某老板要进村谈租地事宜的电话,便聊起之前另一位老板租地的经过,颇有感触。

早前那位,给出每亩每年150元的租金,还要求村民自行把地块水、电、路全部修通,苛刻条件之下谈判自然破裂。

哪怕对方开着豪车,但不尊重土地、不体谅农户难处,老百姓照样不会买账。

这次新来的客商,介绍人说每亩300元以下应该可以谈,附加条款见面谈。

席间一位驻村干部发表观点:农户自己不耕种,又不同意对外流转,土地就该直接收回。
我当场提出不同看法:现行法律法规里,根本没有这条随意回收承包地的规定。对方随即反复强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基层想收就能收。

这片地名叫“干田”,名副其实,其最大短板就是缺水,这也是农户自己耕种都难丰产、才会出现闲置的核心原因。

我和他争辩,做土地流转一定要站在农民的立场思考问题:既然是老板过来规模化经营,完善水利配套本就该是承租方的责任。把先天短板地块的基建成本全部转嫁到出租土地的农户身上,本身就逻辑不通。

农民在土地流转里本就是相对弱势的一方,政策引导盘活撂荒耕地,初衷是互利共赢,而不是逼迫农户妥协让步。按照现行《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随意收回农户承包地,即便整治耕地撂荒,也要遵循自愿流转、平等协商原则。对于这类先天缺水的低效耕地,合理的方案本就应该在流转合同里约定,由经营主体配套完善水利设施,既盘活闲置土地,也长久惠及本村村民。

只盯着“土地闲置就要收回”这一句话做一刀切管理,不深究撂荒背后的现实原因,算不上一盘棋的长远治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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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