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店前,第一要素就是注册商标
除非你弱化商标、强调品类
比如:xx(小字)沙县小吃(大字)
但大部分人没注册商标,嫌麻烦,喜欢蹭大品牌,这个现象太多了,很多蹭的一般人都分不清是不是大品牌。
做兰州拉面、重庆小面、沙县小吃、河南拉面的大部分没有品牌,都是叫:xx(小字)重庆小面,这是因为自己品牌不大突出品类生意更好。
渝见小面,明显是碰瓷大品牌的做法
(仅代表我的观点)
遇见有权利起诉,渝见也有权利应诉,至于法官怎么判,那是考验法官的水平了。
另外大品牌注册很多保护商标,这也是人家的权利,不合理也是商标局的不合理,商标局批了那就是合法商标,商标持有者就有了合法权利。
认为不合理,那应该找商标总局的责任,比如说批准“一号土”这样的商标,这就是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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