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碗小面的商标圈地该守几分边界#
一个叫遇见小面,另外一个叫渝见小面,一个是已经在港股上市的大公司,另一家是小小的夫妻店,按理说这两家根本就不是一个体量,为什么大公司会把小店给告了呢?这个事情大概三天时间,但是三天时间,已经掀起了一场舆论的轩然大波
老板娘哭着说了一句,七八千的赔偿,我要卖上千碗面才赔得起,这句话戳中了公众的神经,从一开始,这就不是一场对等的博弈,普通人天生就有一种对强和弱的天然的认知,我们不喜欢恃强凌弱,也不喜欢以大欺小,所以从一开始,这家小小的夫妻店就得到了很多人的同情
不少遇见小面的会员纷纷退款,表示抗议,因为大家非常朴素的觉得,一家这么大的公司,这么有钱的连锁品牌,居然如此欺负一家在生存边缘挣扎的小店,这让人无法接受
但是另一个方面,我们也必须要承认,从法律上,遇见小面这个大品牌大公司,他的诉讼是站得住脚的,这个品牌是他们已经注册的商标,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这家小店的确是占用了他人的商标,可是法律上的底气,并不全部意味着这个事情就是占理的
一家小小的门店,所挣的钱不过就是养个家糊个口,用一碗一碗的重庆小面挑起整个家庭,这是我们普通人最熟悉的谋生,不同于遇见小面这个大品牌,是通过一轮一轮的融资,在背后有强大的资本注入,你可以说他们卖的是面,但是也不全然是面,而这家小店卖的只有面,一家小店不可能有这样的意识去查一查,我的商标跟你的是不是重合了?要是有这个意识,他就不可能只是一家小店
所以就算商标重合了,也绝不能认为是这家小店有意盗用,老板夫妻本来就是重庆人,这个喻字用得合情合理,况且这样一家小面店,真的会跟这样的大品牌发生什么直接的利益冲撞和竞争吗?
从起诉到撤诉,再到遇见小面的创始人道歉,并将这个商标无偿赠与对方,也表示会反思商标维权行动的流程,是的,这个是非常重要的反省,我们支持维权,更支持知识产权和商标保护,但是不能够让法律支持的维权变成蛮不讲理的诉讼流氓,就像当年著名的青花椒商标侵权案,青花椒是调料,是川菜里面不可或缺的调料,但是却被一家公司注册成了商标,然后漫天乱告,以此牟利,这种现象就是我们必须要警惕并且反对的
当年的遇见小面创始人,如果记得当年自己是怎么起家的,如果还留有那份初心,就应当善待这些勤勤恳恳的谋生者,这也是善待当初的自己,如果走得太远,而忘了自己的来时路,这大概就叫做失了初心,忘了始终,店大不能欺客,一家企业要走得更稳更远,除了资本的青睐,数据的漂亮,更要有温情和体谅的企业文化作为核心,一碗热腾腾的面,不应该吃出冷冰冰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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