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小面道歉为何大众不买账#】#遇见小面维权逻辑不合情理# “遇见小面”道歉了。近日,连锁餐饮品牌“遇见小面”起诉河南南阳夫妻小店“渝见小面”商标侵权一事引发全网热议。6月15日,“遇见小面”创始人发布道歉信,称“在我们企业文化中,一直强调正直、善良,而今天发生的事情与我们的价值观背道而驰,是我们管理上的重大失误。对此我们承认错误,承担后果,不甩锅,今后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同时,我们已中止和外包律所的合作,并呼吁商标保护工作科学、良性开展。”
企业依法维护自身品牌权益本属正当,公众对此事有强烈反感,不是认为“遇见小面”不能维护自身权利,而是觉得其行事方式太过霸道。商标的功能是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如果没有混淆风险,就没有损害商标权人的利益。据报道,“渝见小面”位于河南南阳,小店的门头、装修、定位与大品牌“遇见小面”有明显区别,店主也没有碰瓷的主观恶意。企业以“四个字中有三个字一样”作为侵权论据,完全跳过了“混淆可能”的检验标准,意味着任何含有“遇见”“小面”字样的餐饮店,“遇见小面”都可以控告侵权,这种维权逻辑不合情理,难免被公众诟病以大欺小。
商标制度的初衷,是区分品牌来源、维护市场秩序,杜绝恶意仿冒、侵权蹭热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而非对无意撞名、无侵权恶意的小微商家“一刀切”追责。“遇见小面”从30平方米的小店起家,成长为大公司,理应最理解小微创业的艰辛。僵化操作商标权利,忽视经营实际、情理边界,将合法维权异化,不仅会误伤小微商户,也损害品牌口碑和形象。
近年来的同类司法判例,早已清晰划定了商标维权的合理边界。从“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数百家小吃店被叫停,到“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索赔被否,再到“青花椒”案二审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上述判例传递出的信号是一致的:商标权要保护,但“碰瓷式维权”法律绝不纵容。据报道,近两年,“遇见小面”曾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分别向四川成都、重庆巴南等地的小餐饮店提起诉讼。此次公开道歉,虽化解了南阳夫妻店的个案矛盾,但企业想要修正经营偏差,仅靠中止与外包律所的合作远远不够,更需彻底扭转思维方式,守住法律底线与情理温度的双重边界。
一碗小面虽不大,但容得下连锁品牌的商业雄心,也容得下夫妻店的经营生计。企业在商标维权时,多一分沟通、多一分克制,才能真正赢得公众的尊重。(@北京日报 记者 孟雅檀;视频:长江云新闻) http://t.cn/AXaoeBh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