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彩领[超话]# P1为对方拉出的“抄袭证据”,根据对方的相似我指出了一些我觉得根本不成立的问题。谁主张谁举证,对方认为这件事情闪光存在问题,那就请拿出具体的,能够指控抄袭的证据来。我们家美工都是外包,根据对方放出与闪光的聊天记录来看,已经说明外包这件事,任将责任归结于我家大巴,并妄图投稿“大巴审稿有没有责任”。且不说天下的花墙稿件大多类似,在我们全部外包的情况下,不着急找涉事方美工证实和沟通,反而把帽子扣到我家大吧头上,到底是维权还是找事呢?
二编:P5为我家在解决问题的截图,请问对方是如何得出“让你们自己解决”的结论?在没有得到确切的答复,也没有联系我们外包美工的情况下,就将全部责任扣给我家大吧,到底是谁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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