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尘fC56
26-06-16 07:43 微博认证:头像本人

[晨起所思]
(6月16日) “遇见小面”知错能改

“遇见小面”是一家经营早点的上市公司,这两年业务发展很快。前两天它干了一件事: 向南阳市某法院指控当地一家叫“渝见小面”夫妻小店,说它商标侵权,并称需赔偿七千到八千元才能撤诉。这件事一下子被捅上网,形势立刻反转,网友们认为“遇见小面”在这件事情上有以大欺小之嫌。“遇见小面”见形势不对,倒也乖巧,老总宋奇昨天亲自发布公开信致歉,并同意将已注册的第35类“渝见小面”商标无偿赠予该夫妻店,同时中止了与涉事外包律所的合作……

这场风波反映了两个问题: 一是企业经营的维权边界,二是成功的大企业如何善待在生存边缘奋斗小微商户?前面是法律问题,后面是企业经营伦理问题。

本来一家上市公司,发现自己的商标权有可能被侵犯时,是可以采用合适的方法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般流程都是先与对方进行口头或书面沟通,说明情况,劝其更改,实在不行,再走法律程序。“遇见小面”的问题恰恰就在于没有沟通交流,上来就是打官司,要赔偿,一副得理不饶人的架势,用上市公司的大块头和专业法务团队的声势碾压这些市场上的微小个体。这在当今中国的经济形势下,无疑触动了人们的那根敏感神经。

根据已经曝露的信息,近两年“遇见小面”在类似“维权”中已打赢了不少官司,在获得赔偿的同时,也挤垮了不少“渝见小面”式的小店。说明“遇见小面”有一支法务团队在专门干这事,甚至它们还专门注册了“渝见小面”的商标,想想都让人可怕,小商户们怎敢与它对峙?干这种事的人,在古代就叫“讼棍”。

现在“遇见小面”宋总出面公开道歉,并中止了涉事外包律所的合作,至少态度是好的。我想,这件事应该可以翻篇了。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