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
26-06-16 11:23 微博认证:《南方都市报》官方微博

#浙江人大否决2个10亿级项目# 【南都快评:#发挥人大监督作用避免政绩观偏差#】“永宁奥体中心,反对票214票、弃权票27票。”这一幕,来自2026年6月9日浙江人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案例。据南方周末报道,今年年初,台州市黄岩区一次人大会议上,200多名人大代表,首次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进行票决。其中,两个项目因反对票过半,被当场否决。除永宁奥体中心之外,另一个票决的是永宁江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反对票210票、弃权票29票。两个项目总投资超过10亿元。

项目何以被否决?报道提到,质疑主要集中在项目的必要性、紧迫性与经济效益方面。更难能可贵的是,当地人大的监督不仅直接影响了项目决策,甚至可能挽回不必要的损失——由于这个监督动作前置在决策过程,从而避免了财政资金浪费。

地方人大开展重大投资项目监督,并且实打实地否决了部分项目,这在当地不是偶然的操作,而是基于一套人大高效的监督机制。

当地探索开发了“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人大e监督”应用,监督对象包括: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财政投资项目,1亿元以上的交通工程、城市建设项目,以及投资额不到5000万元,但群众反应较大的重大民生实事建设项目。不是在舆论压力之下作出的纠偏,而是走流程,通过正规监督渠道否决不合理的项目,地方人大的这番操作值得点赞。从这样的案例不难看出,人大履行职责,对于监督地方决策,尤其是对重大项目决策,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当下,各地陆续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活动,如何从机制上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类似的探索无疑值得重视。与之相对,一些反面教材受到广泛关注,值得警示。近日,中央纪委办公厅通报5起政绩观偏差典型案件,与此前案例涉及重大项目不同,此次通报的案件皆是关于领导干部个人问题。比如,河北省邯郸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任华山为追求个人政绩,未经深入调研,在明知项目资金不足、“三保”等支出难以足额保障的情况下,任性用权、盲目启动城中村征迁工作,违规打造网红景点。

既有正面案例提供的宝贵经验,也有负面案例带来的警示价值,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可以从中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操作路径。一方面,对于重大项目,要优化决策流程,尤其要用好内部监督机制。很多时候,一个不合理的项目被曝光,后续舆论监督跟上,讨论看似热闹,有关部门也受到相应的压力,但从项目流程的角度看,该花的钱已经花了,外界监督起到的作用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大。而像浙江台州这种在项目决策前就引入人大监督的操作,就可以通过常态监督避免不当决策,从根源上规避政绩观偏差带来的负面影响,这类探索值得重视。

另一方面,对“关键少数”的监督非常重要。《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提出,学习教育以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从上述典型案例不难看出,领导干部的政绩观一旦出现偏差,带来的后果同样不可忽视。对重大项目和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既有差别,同时很多时候又相互交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有必要梳理并用好现有的监督机制,依靠制度的力量,规范权力运行,让每一个项目、每一项决策都经得起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