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大否决2个共10亿级项目# 媒体:发挥人大监督作用避免政绩观偏差】“永宁奥体中心,反对票214票、弃权票27票。”这一幕,来自2026年6月9日浙江人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案例。据南方周末报道,今年年初,台州市黄岩区一次人大会议上,200多名人大代表,首次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进行票决。其中,两个项目因反对票过半,被当场否决。除永宁奥体中心之外,另一个票决的是永宁江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反对票210票、弃权票29票。两个项目总投资超过10亿元。
项目何以被否决?报道提到,质疑主要集中在项目的必要性、紧迫性与经济效益方面。更难能可贵的是,当地人大的监督不仅直接影响了项目决策,甚至可能挽回不必要的损失——由于这个监督动作前置在决策过程,从而避免了财政资金浪费。
当地探索开发了“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人大e监督”应用,监督对象包括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财政投资项目、1亿元以上的交通工程和城市建设项目,以及投资额不到5000万元但群众反映较大的重大民生实事项目。通过正规监督渠道否决不合理的项目,地方人大的做法获得肯定,体现了人大在重大决策中的监督作用。
中央纪委办公厅近日通报5起政绩观偏差典型案件。其中,河北省邯郸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任华山为追求个人政绩,在明知项目资金不足、“三保”支出难以保障的情况下,盲目启动城中村征迁、违规打造网红景点。这些反面教材警示领导干部个人政绩观偏差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
当前,各地正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活动。正面案例提供的经验与负面案例的警示表明,优化决策流程、用好内部监督机制至关重要。对重大项目,像黄岩区那样在决策前引入人大监督,可从根源上规避政绩观偏差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同样关键。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需要梳理并运用好现有监督机制,依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让每一个项目和决策都经得起考验。更多详细内容请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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