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響HiiKo道歉了,但似乎最关键的问题没答。
今天,凡響HiiKo鼓团就长城lululemon活动“鼓具争议”发致歉信,宣布暂停涉事鼓具宣传、下架相关内容,“对引发的文化属性争议深表歉意”。
但整封信没回答一个问题:那面鼓到底是日本的,还是中国的?
#lululemon向朱一龙道歉#
但,我认为,道歉这个动作本身,本身就能说明问题了,不然完全可以拿出证据硬刚。
#我想到一个法律问题# ,那么,朱一龙作为演员方,可以追责吗?一句道歉就能解决吗?
按照道歉信的内容,现在是执行方甩锅了鼓团,说相信了鼓团是弘扬中华文化的,鼓团也出来道歉了。
鼓团肯定有责任,作为专业表演团体,如果知道自己用的鼓高度疑似日式太鼓,那承接以“中华大鼓”为核心的商业演出时,就有义务向委托方如实披露来源,也不至于闹到今天这么大舆情。
对朱一龙而言,引用粉丝的话,真的是无妄之灾了。
他不是主办方,没有采购道具、没有撰写通稿,之前我就说过,法律上要求一个演员现场鉴别“鼓的东亚谱系”,超出了合理注意义务的边界。
但如果那面鼓确实是日本太鼓,我认为,他可以追责:
最直接的方式,肯定是跟自己签署合同的品牌方。
这类品牌合作里,通常会有一条“品牌方保证义务”——活动方案不违法、不违反公序良俗、不侵害第三方权益等。
目前来看,品牌方在道具文化来源上存在重大过失,把涉争议物品当“中华大鼓”对外推,却连基本出处核验都没做,导致艺人被卷进“文化挪用”的公共指控。
那鼓团呢?
朱一龙能直接追鼓团吗?
说实话,这条路比较绕。
艺人和鼓团之间一般没有直接合同关系,走不了违约责任;如果是起诉侵权,还得证明这个鼓真的有问题,而这恰恰是各方都回避的问题,因为如果证明真的是,问题可能更大了。
所以,道个歉,也许是最好的大事化小的方式了。
#律师说法#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