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交警
26-06-16 14:48 微博认证:烟台交警支队官方微博

【这样的骑行姿势有即视感了不?少年低头骑行不戴头盔 结果头破血流![闭嘴]】
怀化芷江。17岁的李某与同学相约一起出去玩,骑行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行驶至芷江县清江路腾龙居门口路段时,因低头处理车辆边撑,未注意观察前方路况,径直撞上郭某违停在路边的拖拉机尾部,由于骑行时李某未佩戴安全头盔,事故造成李某头部受伤、两车受损。
经交警认定:本次事故中,李某驾驶车辆未观察前方道路情况及未佩戴安全头盔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主要责任;郭某违反禁令标志停车是事故发生的另一诱因,负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 :骑乘摩电车辆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骑行时集中注意力,时刻观察路况,杜绝低头看手机、俯身调整车辆等危险动作;机动车驾驶人需严格遵守停车规定,自觉杜绝乱停乱放。http://t.cn/A6kdi7Z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