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宁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在2014年度业绩亏损的情况下,为防止公司股票被特别处理(ST),在2015年会计年度期间,董事会决议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2015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诸多投资人的利益。投资人就此针对宁公司及董事长李某提起诉讼。据查,宁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金公司,金公司是星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覃某持有星公司100%的股权。宁公司的大小事务均需向覃某汇报并得到其肯定后才能实施。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是?(多)
A.应由宁公司对受损害投资人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后再向李某追偿
B.李某也应当对受损害的投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C.覃某并非宁公司的董事或高管,不应对受损害的投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D.受损害的投资人可将宁公司及李某、覃某作为共同被告,追究其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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