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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6-17 09:31 微博认证:河南省南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博

【纪法百科丨政务处分工作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第五条规定,“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明确了“二十四字”政务处分工作方针。规定本条的目的,是明确政务处分工作的总要求,确保监察人员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提高政务处分工作质量。政务处分工作方针是依法正确开展政务处分工作的重要指引,也是长期执纪执法实践的经验总结。(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新时代廉政文化建设##南阳好网民# http://t.cn/AXapoi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