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日报
26-06-17 17:19 微博认证:《菏泽日报》

【#女子徒步珠峰身亡保险拒赔获法院支持# 】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2023年,王女士的公司统一为员工投保了团体人身保险,其中,责任免除部分特别载明,潜水、跳伞、探险等高风险运动免于赔偿,并对“探险”进行了加黑、加粗和释义。同年9月,王女士与4名驴友违规进入西藏珠峰东坡嘎玛沟景区徒步,既未登记备案也未雇佣向导。徒步途中,王女士意外高坠身亡。事故发生后,王女士的丈夫、父母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遭到拒绝。法院审理认为,相关免责内容以加粗加黑的方式作出提示,投保单位在投保时也确认收到全部条款,并清楚知晓免责条款的含义,因此免责条款具备法律效力。 http://t.cn/AXaTbVW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