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
26-06-18 11:31 微博认证:《广州日报》官方微博

#骑电鸡进中大商圈可拘留#【#广州中大商圈全面禁电鸡#】6月17日,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与海珠区凤阳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发布通告,自2026年6月18日起,凤阳辖区中大商圈所有市场经营区域、公共区域及配套附属区域,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驶入、停放及充电。此举旨在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违规进入市场、违规停放及充电等隐患,全力保障商圈市场全体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根据通告,中大商圈各市场须于2026年6月22日前完成禁入标识、隔离设施等配套设施的设置工作。禁入范围覆盖市场全域,包括经营区、公共通道、楼梯间及附属区域等。各市场管理方需在出入口、主要通道等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并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劝阻,强化场内巡查管控力度,确保禁入措施落地见效。

通告强调,对拒不遵守规定、擅自驶入或在场内违规停放、充电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失火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尚不构成犯罪的,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对拒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消防救援机构可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文/记者:陈钧圣
视频剪辑/张美伦 http://t.cn/AXaEY9t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