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驻成都办
26-06-18 20:04 微博认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成都经济贸易办事处官方微博

【温馨提示|在内地办事处申领香港特区护照请注意】凡合资格、且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收据的人士,可透过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北京办事处(驻京办)、驻上海经济贸易办事处(驻沪办)、驻成都经济贸易办事处(驻成都办)、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驻粤办)及驻武汉经济贸易办事处(驻武汉办)的入境事务组递交首次或换领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申请,并在驻内地办事处领取护照。

递交方法(见图二)

如因遗失、损毁、残破、无法使用旧护照,更改护照上个人资料而需换领护照或申请互联护照,申请人必须亲身递交申请。驻内地办事处的入境事务组在收到申请后,会先行核对文件资料,再将申请转送香港入境事务处的旅行证件及国籍(申请)组处理。申请获批后,新护照将寄回驻内地办事处的入境事务组代为签发。

处理申请时间

在收妥所需文件、费用及相片后,护照换领申请一般需时约四至六个星期处理,其中不包括转送申请书及送递护照所需时间。新护照备妥后,驻内地办事处会通知申请人领取。

重要出行提醒

选择于驻内地办事处递交申请或领取新护照的申请人敬请留意:申请文件及护照的邮递时长会受空运、安检、清关等多项因素影响,或会出现无法预期的延误。为免影响出行计划,申请人应预留充足的办证时间。

有关申请特区护照的查询,可参阅入境处网页,亦可致电(852)2824 6111或发电邮至enquiry@immd.gov.hk。

入境处网页:http://t.cn/EyBrKh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