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预付收费 合规诚信经营|回民区民政局开展养老机构预付式消费规范化管理宣传指引
为持续规范我辖区养老服务市场经营秩序,压实养老机构主体经营责任,有效防范和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预付式消费风险,从源头杜绝养老消费纠纷、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等问题发生,切实筑牢辖区养老服务安全底线。近日,回民区民政局面向全区各养老服务机构,开展预付式收费合规经营专项宣传与规范指引工作,全面推动养老行业规范化、法治化、诚信化运营。
一、监管初衷:以严监管护行业、以规范保民生
预付式收费是养老机构日常运营中常见的收费模式,合理合规的预收费机制,能够保障机构服务稳定供给、提升服务连续性。但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个别养老机构存在超期预收、大额预收、诱导充值、退费机制不健全、资金监管不规范等问题,不仅极易引发老人及家属消费纠纷,还会扰乱辖区养老服务市场秩序。
为彻底整治行业乱象、补齐监管短板、守护老年群体财产安全,回民区民政局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整治与规范并行的原则,常态化推进养老机构预收费专项治理,明确经营红线、细化合规标准,引导辖区所有养老机构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规范经营。
二、划清红线!养老机构预收费禁止性规定
辖区内所有备案运营的养老机构、养老服务场所,必须严格遵守预付式收费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民政监管要求,严格落实以下禁止性规定:
1. 严禁超周期预收费用
严格执行养老服务预收费最长周期12个月的标准,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1年的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等养老服务费用,严禁以优惠让利、会员套餐等名义,变相收取两年、三年等长期预付费用。鼓励机构推行月付、季付的灵活缴费模式,减轻老年人缴费压力。
2. 严禁诱导大额预付消费
不得以充值返利、充值折扣、充值赠服务、免费康养、年终回馈等营销手段,诱导老年人及家属非理性大额预缴费用。不得针对高龄、失能、独居等特殊老年群体进行针对性营销诱导,杜绝利用老年人信息差开展不合理收费。
3. 严禁私人收款、账外收费
所有养老服务收费、预付款项,必须统一进入机构对公账户,建立完整收费台账,做到账款相符、账目清晰。严禁工作人员私自收款、微信支付宝个人账户收款、现金无台账收费等账外经营行为。
4. 严禁设置霸王退费条款
养老机构在服务合同中,必须明确标注退费条件、退费流程、退费时限、扣费标准。不得无故拖延退费、拒绝退费,不得设置不公平、不合理的霸王条款,不得因老人身体转院、居家休养等正常原因恶意克扣预缴费用。
三、明确责任!压实机构常态化合规管理义务
各养老机构是预付式消费风险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收费管理制度,全面规范经营行为:
1. 规范合同管理
统一使用规范的养老服务制式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金额、预付周期、退费机制、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杜绝空白合同、口头协议。所有收费项目必须公开透明,明码标价、上墙公示。
2. 健全台账管理
建立完善的预缴费用台账,详细登记缴费老人信息、缴费周期、缴费金额、服务期限、退费记录等信息,做到一户一档、有据可查,主动配合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日常核查与专项检查。
3. 规范资金管理
加强预收资金管控,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日常养老服务运营、老人生活保障、设施维护等经营支出,严控资金挪用、挥霍等风险,保障机构持续稳定运营。
4. 做好公示告知
在机构大厅、公示栏等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预收费政策、退费流程、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老人、家属及社会公众监督,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
四、强化监管:常态化排查,从严整治违规行为
下一步,回民区民政局将持续加大辖区养老机构预付式消费监管力度,开展常态化巡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相结合的监管模式。
对排查发现的超期预收、大额诱导消费、违规收款、退费难等违规经营问题,将现场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屡查屡犯、侵害老年人权益的机构,将依法依规予以约谈通报、信用公示、纳入异常经营名录;对涉嫌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线索,将及时移交公安、市场监管部门严肃查处。
同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面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途径,及时处置群众反映的养老消费纠纷问题,快速化解矛盾隐患。
下一步,回民区民政局将持续深耕养老服务领域监管工作,以常态化、精细化监管净化辖区养老服务市场,全力保障老年群体合法权益,推动辖区养老服务行业高质量、规范化发展,为辖区老年人打造安全、安心、舒心的养老环境。
回民区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