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商场整楼烧了持续近4小时#今天不说案子,说火——这把火,烧出了三个法律硬伤。#律师说法#
第一把火:实际控制人为什么被“抓”?
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对商场实际控制人采取强制措施。别误会,这不等于判刑,但说明已经掌握了初步刑事犯罪嫌疑。最可能涉及什么?消防责任事故罪或重大责任事故罪。如果你明知道消防通道被堵、喷淋系统坏了、货物堆得比人高,放任不管,出了人命,那就不是赔钱的事了,是要负刑责的。记住一个关键词:“明知而不作为”,比“不知道”严重得多。
第二把火:商户的货烧没了,找谁赔?
商铺烧了,谁买单?先看商场有没有投保财产险,这是第一道防线。如果商场没投保或者保额不够,那就得看火灾原因——如果查出来是因为商场管理失职、电路老化不修、消防设施瘫痪,那商场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不幸的是,很多商户自己没买保险,也不签正规租赁合同,出事之后连索赔都没依据——没合同,法院都不好判。
第三把火:那些举着手机直播的人,违法吗?
火灾现场围满了直播的,影响救援不说,还侵犯遇难者家属的隐私。法律上这叫扰乱公共秩序,严重了可以治安拘留。别拿“我有言论自由”说事,自由不挡消防车。
最后说句掏心窝的话: 救火靠消防员,防火靠的是每一个人。希望这把火,烧醒的不只是商场老板。 http://t.cn/AXaFu5Z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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