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老板办公室喝酒后谎称被下药#【#女子诬告老板下药被起诉赔偿2000#】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女子乙某在甲某所在公司试岗时,男友接她下班后报警称,她可能被人下药,还说在办公室和老板喝酒时被老板摸。警方调查后,以乙某实施了诬告陷害行为,决定给予其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对此,乙某提起行政复议。今年3月,甲某将乙某诉至法院,要求乙某向他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10万元。
监控视频显示,事发当天17时许,甲某和乙某分别坐在长桌两侧开始饮酒,其间双方并无肢体接触,乙某于18时25分许离开。
审理中,甲某陈述,今年1月15日,乙某来他所在公司试岗,未建立劳动关系。乙某多次主动提议与他饮酒,事发当天他全程未实施劝酒、强迫饮酒行为,双方友好交流,乙某表现出自主、清醒状态,他未实施任何超出正常社交界限的举动。
法院认为,甲某和乙某在监控下饮酒,结束后乙某正常离开。当日,乙某的男性朋友报警称乙某可能被下药、被摸。公安机关经调查,未发现有关违法事实,认定乙某实施了诬告陷害的违法行为,对乙某作出行政处罚。
乙某方报警后,警察已上门调查,乙某等人在公安机关尚未出具确切调查结果之前,径直至某大厦某室,在多人围观的情况下,公然宣称甲某涉嫌对乙某实施下药、强令陪酒、骚扰等不当行为,并使用带有侮辱性质的言语对甲某进行人身攻击。甲某举证足以证明乙某等人还在某大厦其他公开场所复述了上述事项,导致其他业主及周边商户等人误认为甲某存在违法犯罪事实,乙某等人的言论为其他不特定人员所知,引发公众负面评论,造成甲某社会评价降低。乙某理应知晓上述言行将会造成甲某的社会评价降低,但在报警后未经查证之前,仍实施该私力行为,放任后果发生,故乙某具有主观过错,其侵权行为和甲某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构成名誉权侵权。甲某有权要求乙某对侵权行为赔礼道歉,消除不良社会影响,恢复自身名誉。
对于甲某主张乙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投资损失等,法院认为其缺乏依据,不予支持。但考虑甲某产生维权合理开支,法院酌情支持赔偿损失2000元。
5月27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乙某在某大厦公示栏张贴书面致歉信(内容须经法院审核,张贴时间不少于7日)向甲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甲某损失2000元。#试岗女子诬告老板强奸被判道歉#(红星新闻) http://t.cn/AXamNZv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