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细化“粟-猪”农业驱动黄土高原史前社会演化
#考古# 在西亚,精耕细作的史前农业系统以剩余产品为特征,小麦-牛-羊系统促进了新石器时代的生计和早期社会演化;在东亚,黄河流域的粟-猪农业对文化扩张和早期社会复杂化产生了显著影响。但由于缺乏有效识别和量化家猪的方法,粟-猪农业在中国黄土高原早期社会复杂化形成过程中的节奏和作用仍缺乏深入认识。为此,研究者开发了一套综合性的家猪识别系统,该系统结合了猪骨胶原蛋白碳氮同位素数据的K-均值聚类分析、新获得的放射性碳测年数据、系统的动物考古学证据、以及来自黄土高原西部四个遗址(甘肃葫芦河流域的疙瘩川等)的考古背景信息,成功将猪群划分为野猪、前驯化猪和家猪三类(图2b)。
利用动物考古学和其他考古学证据对这些群组进行了交叉检验。具有更清晰家养指标的猪,如下颌M3长度小于39毫米、与人类管理相关的病理特征(如线性牙釉质发育不全,骨盆骨质增生),以及出现在考古学解释为家养背景的遗迹如墓葬和窖穴中,与被解释为家猪的聚类一致。剩余的同位素聚类处于中间位置,缺乏同样强烈的家养标记,因此被解释为前驯化猪(作为一个操作类别,用于指代在野猪和家猪之间表现出中间同位素和/或动物考古学特征的个体,而非直接的遗传标记)。此外,猪的年龄结构显示,距今约5500年之后个体更集中于约1.5岁,这与圪垯川遗址家猪比例显著升高相吻合。因此,基于多源证据的交叉检验巩固了这一家猪识别系统的可靠性。
通过作物结构、猪的管理方式以及同位素证据的变化,重建了新石器时代黄土高原西部“粟-猪”农业系统发展的三个阶段(图3):
第一阶段(约7900-7200 BP): 人类以狩猎采集为主,尽管在少数遗址零星出现了低水平农业生产,猪群基本为野猪。值得注意的是,大地湾遗址的156头猪个体可能并非家猪。
第二阶段(约6500-5500 BP): 粟、黍农业显著发展,开始出现利用农业副产品(如秸秆、糠麸)饲养的家猪,家猪和前驯化猪的比例从0%增加到81.13%。首次出现了成套的农业工具,包括石磨盘、磨棒和石刀。
第三阶段(约5500-4000 BP): 农业系统高度整合。产量更高的粟取代黍成为主粮,家猪在猪组合中的比例从22.64%上升到73.91%。此时,家猪不仅是主要蛋白质来源,其产生的粪便也作为肥料回馈农田,形成了成熟的生态循环。
对黄土高原新石器时代遗址的综合分析表明,黄土高原东部的遗址密度、聚落规模以及社会分层的明确证据通常比黄土高原西部出现得更早且更为显著(图1、图4),两者文化扩张和社会复杂化进程的异步性,可能受到精耕细作的粟-猪农业系统在截然不同的区域自然和社会条件下出现时间差异的影响。粟-猪农业系统在距今约6000年左右的黄土高原东部发展并形成了成熟的农业系统,而此时黄土高原西部的该系统仍不成熟。
详见:Dong J, Chen G, Yang Y, et al. Sophisticated millet-pig agriculture fueled asynchronous social complexity in the Neolithic Chinese Loess Plateau[J]. Journal of Archaeological Science, 2026, 192: 106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