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明一点,网上有些博主说的L3和L4认定条件描述是错误的,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全文没提到激光雷达这四个字。
虽然没提及激光雷达,但有激光雷达能提供更高的安全冗余这点从科学的角度是不难解释的。L3和L4最大的区别是,L3有人接管可以兜底。
要求出来之后,加上某些博主的错误解读,因为涉及发展路线是否正确就产生了分歧,分成了站视觉路线的和站激光雷达的两派。
别犟,来看这3条要求,试问以现在已经面世的技术来看没有激光雷达,通过什么方式解决?
1、在 ADS 运行过程中,避免因电气/电子系统的单点故障导致完全失去主动转向、主动制动和主动驻车能力。
2、实现安全保障要求中的预期功能安全。
3、应对 ADS 在未知危害场景中的残余风险进行确认,以确保具有足够的置信度符合残余风险接受准则,并符合确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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