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元钱、邮费7元,买了本人民文学社1653年8月用开明书店原纸型印的《子夜》——开明由上海搬北京后,并入中国青年出版社,文学类书转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这年的11月,人民文学又用这一纸型印了一次。转年3月,就重新排印了经作者修订的新版。修订了什么,我没有对过,不太清楚。我就是想读一下未经修订的“原版”[酷]当年的出版社,印旧书,都会写一段“出版说明”,交待自己所据的底本。这非常符合学术规范和出版规范。跟现在重印旧书,完全不作说明,或者动辙称“全新”或“修订全新再版”(特别是作者已故,我们不知道出版社是怎么做到“修订全新再版”的)。重印旧书的这一规范,大有提倡的必要(我觉得,都应该订为一条强制标准,特别是重印已进入公版领域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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