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岁半男童遇害前身上有伤父亲知情#
这个案件很离谱。
肝脏等多器官破裂死亡,1岁半男童被生父女友连踹三脚腹部致死,父亲竟为女友出具“刑事谅解书”。
2025年11月9日广东开平一名1岁半男童被父亲女友伤害致死一个月后父亲竟然出具了刑事谅解书引发热议。
2026年6月18日,被害人母亲谢女士告诉记者,当天她赶到医院时孩子已去世,医生建议尸检,她察觉异常后当即报案,嫌疑人郭某当日被拘。尸检显示,孩子系左季肋部和腹部遭巨大钝性外力致肝脏、胰腺及肠破裂死亡。
起诉意见书显示,2025年11月6日、8日,郭某曾三次脚踢被害人腹部。据悉,自2025年8月开始,郭某辞职全职照顾被害人,因系瞒着家人与被害人父亲李某同居,压力巨大,所以当被害人调皮、不配合吃饭时,郭某会用手捏、掐、打等方式伤害被害人。
今年3月,检察院拟以“故意伤害致死”起诉郭某。谢女士认为郭某有虐待行为且是否故意延迟送医存疑,应定性为“故意杀人”,并主张前夫李某应作为“从犯”追究。
此外,谢女士也曾质问前夫究竟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态出具这份谅解书。对此,李某回答称,对方的律师找到他,称郭女士家属身体不好,希望他能出具谅解书。
李某还表示,自己对孩子的死也感到很悲痛,当时并不知道孩子是被女友踢伤致死,事发后脑子一片空白,不知道怎么面对前妻,所以没有主动联系。他还表示,与郭某同居期间,他认为对方是真心对待孩子,不是故意伤害,因此出具了谅解书。
不少网友直呼李某枉为人父
那么生父出具的谅解书在法律上站得住脚吗?
谅解书仅能作为量刑参考,但是在目前,父母双方意见完全对立的情况下,生父单方出具的谅解书无法增加凶手的从轻空间,更无改罪之效。更何况,生父一边刻意隐瞒死讯,一边为凶手辩解,这份背弃亲子血脉、挑战公序良俗的谅解,动机本身就疑点重重。
“不知情”的辩解能洗脱生父的责任吗?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最高法早已划定红线:监护人放任同居人员虐待未成年子女、情节恶劣的,需追究刑责。“不作为”同样可以构成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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